项目编号:[350200]HC[GK]2017035 作者: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7-13 12:07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乙方:江西省瑞格厨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HC[GK]2017035的南校区食堂设备添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1
| 1-1
| 其他厨卫用具
| 其他厨卫用具
| 1
| 批
| 国内
| 1620036
| 1620036
| 详见报价清单
| 详见报价清单
|
合计:
| 1620036.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零叁拾陆元整元(¥162003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将设备运抵甲方指定的项目现场当日,应通知甲方对设备的规格、零部件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开箱查验。查验时双方代表及相关单位均应在现场,并作开箱记录。在验箱中如发现有缺、错、损坏或与响应清单内容不符合的零部件,经乙方、甲方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由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的零部件无常提供至甲方指定的地点。2、乙方应全面负责设备到货后直至设备交付使用期间的保管工作,甲方不负责承担由于保管而引起的一切责任,设备的风险责任在上述乙方保管期间由乙方负责。3、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合同、制造商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4、乙方应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产品技术资料,甲方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的单位对产品性能等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5、本项目交付使用时由甲方、监理单位和验收部门或单位按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所签订的合同要求共同验收。6、验收时,甲方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进行抽检或全部测试,测试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使用药剂(不锈钢识别药水),游标卡尺,卷尺等,甲方可邀请原评标委员专家进行测试,也可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测试或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一律送质监部门处理,甲方将不支付任何采购款,同时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照不良供货处理,不合格产品不予退还。7、验收时乙方代表必须在场。8、乙方在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9、未经双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即视为验收合格,立即履行合同下一个付款方式。10、如涉及合同外的增补项目及数量,则按实际项目和数量发生额进行结算(增补内容须经业主同意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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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作为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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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40
| 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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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0
| 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作为项目质保金,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剩余合同款。
|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质保期5年。
10、违约责任
10.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乙方应承担延误工程责任。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天气恶劣影响施工或因甲方施工、装修等其它原因,则顺延交货期,乙方不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10.2若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乙方应负责无偿跟换,直到提供验收为止。因此而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按本条第1款规定承担延迟责任。10.3若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定与约定的有差异,乙方应负责更换返工,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经过乙方维修、更换工作仍无法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另外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0%的违约金。10.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合同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款的款中扣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付未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1、人为损坏、易损件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的货物未:水龙头、燃气炉头、球阀、浮球、排水下水、风扇、微晶板、按钮(磁控)开关、消毒灯管、耐火材料、蒸饭车手柄、发热管等。 2、甲方应保证运输机安装位置的道路畅通平坦,基本设施满足安装条件(如:水、电分布合理、安装场地安全可用、设备所需油气到位等;乙方有权拒绝安装现场的交叉作业、包含二装未清洁场地、二装未验收合格等。
甲方: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 乙方:
| 江西省瑞格厨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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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工业二区科技北路398号1#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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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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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
| 袁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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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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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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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2-5909005
| 联系方法:
| 180500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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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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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账号:
| 3600105300005250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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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厦门
签订日期:2018年07月13日
http://www.xmzfcg.gov.cn:8090/350200/notice/d03180adb4de41acbb063875889f9af1/12327a558ff345a8b68a8059b1f85453/